依据《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》的规定,2007年度注册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工作已经开始,根据建设部的有关通知精神,本次受理范围是:通过2006年及以前年度全国造价工程师执资格统一考试,取得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人员,均可申请注册。在申请程序上,申请初始注册的人员应按照“150号部令”的有关规定,提出申请并提供有关材料,同时必须通过“中国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”(www.ccost.com
)进行网上申报,各省级、部门注册初审机关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,并于2007年5月31日前将初审意见、汇总名单报建设部标准定额司,初审后的网上申报材料上传中国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。
根据《国家计委办公厅关于注册城市规划师等考试、注册收费标准的通知》(计办[2000]839号)和《财政部、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取消103项行政审批等收费项目的通知》(财综[2004]87号)的规定,本次注册收费标准为每人50元。
——转自《建筑时报》网络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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