日前,北京市建筑工程事故应急指挥部召开第一次工作会议。会上,对《北京市建筑施工突发事故应急预案(征求意见稿)》进行了讨论。据悉,该意见稿指出,对于一般建筑施工突发事故信息,事故单位应在1小时内将情况上报区县或市建筑工程应急指挥部办公室;对于较大以上建筑施工突发事故,或对于发生在敏感地区、敏感时间、或可能深化为重大、特重大建筑施工突发事故信息,不受事故分级标准限制,立即上报至市建筑工程应急指挥部办公室。 北京市建委委员张玉平透露,对于不按规定报告,通报事故真实情况的;拒不执行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的;迟报、漏报、瞒报应急事件信息的,将按照法律、法规和相关规定,对有关责任人员视情节和危害后果,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;其中,对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,分别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给予行政处分;违反治安或构成犯罪的,则交由法律制裁。 据介绍,北京市今年有望建立建筑工程事故“1+6”预案体系。该体系包括1个综合预案《北京市建筑施工突发事故应急预案》和6个行业内部预案。目前,7个预案初稿的编制工作已经基本完成,近期将进行发布。
转自:建筑时报(网络版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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